凝聚共識推動立法 維護國安人人有責
行政長官李家超公布展開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公眾諮詢工作,諮詢期至2月28日。完成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既是香港的憲制責任,也是完善特區維護國家安全法律體系、保持香港長期繁榮穩定的必要之舉,期望社會各界在咨詢期內全面配合特區政府的工作,充分表達意見,凝聚共識,共同推動完成立法工作,為完善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填補上存在已久的「短板」。
香港特別行政區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維護國家安全責無旁貸,關係到國家的發展、社會的安穩、全國人民的安全,是至關重要的責任。然而,回歸以來,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工作一直未能完成,國家安全長期不設防,外國反華勢力處處干擾,埋下重大隱患。2019年「黑暴」事件對社會經濟、民生、國際形象等帶來的巨大損害,至今仍然歷歷在目、刻骨銘心。當時幸得中央及時出手,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定實施《香港國安法》,以定海神針效力讓香港迎來由亂到治、由治及興的重大轉變。
從憲法層面來說,對基本法第二十三條進行立法是憲制責任。特別行政區的憲制就是由憲法和基本法規定的「一國兩制」的根本制度。按照憲法第三十一條規定,特別行政區的制度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法律加以規定。基本法又是根據憲法制定的,特別行政區的憲制就是由憲法和基本法規定的特別行政區制度。國務院新聞辦公室曾發表的《「一國兩制」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踐》白皮書中就指出:「憲法和香港基本法規定的特別行政區制度是國家對某些區域采取的特殊管理制度。」《香港國安法》第七條亦列明,香港特區應盡早完成基本法規定的維護國家安全立法,完善相關法律,及早填補法律漏洞,使反中亂港者再無立足之地,排除危害國家安全的風險。因此,即使在已經有《香港國安法》的情況下,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的立法工作仍必須進行。
作為香港工商界的一員,維護國家安全、完善相關法律,也有助優化營商環境。安全是發展的基礎,法治就是最好的保障,商戶可以在一個安全、穩定的環境下營商,外資也會樂於投資一個安全有活力的市場。同時,投資者十分注重對市場的預期和確定性,環顧世界上眾多「國際金融中心」城市,包括紐約、倫敦、新加坡等,都有完善的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體系,而且實施起來更加嚴苛,香港盡早完成立法工作,有助投資者更加清晰地掌握香港的法律界線,減低不確定性。
從社會的整體利益出發,維護國家安全,沒有最安全,只有更安全。香港當前正處於由治及興的關鍵時期,盡早完成立法工作,猶如打造了一個保護傘,抵禦破壞勢力的侵害,可以為香港全方位的發展創造一個更穩定的環境,這樣才可以集中精力發展經濟,改善民生。
維護國家安全,關係到每個行業、每個團體、每個香港市民,更加關係到國家發展和千家萬戶的安全。特區政府必須盡快做好諮詢,在推動立法的過程中,應向社會各界及市民增加對法律內容的解說,並提供充分的諮詢,讓市民明白立法的原因及作用。社會各界應發揮各自在行業內的影響力,凝聚最大共識,共同推動立法工作有序、高效地完成,香港才能真正可以為未來發展奠定一個穩定、安全、安心的環境,「一國兩制」行穩致遠,市民的生活才能真正繽紛多姿多彩。
(相關報道刊登於2024年2月1日《華人頭條》)